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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招聘102人公告

发布:2025-03-18 11:21:17  关注:187次

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人才队伍现状及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卫生系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

二、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102名,岗位目录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进修、培训、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安徽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采取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宿马园区官网、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及招聘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发布之日起长期招聘,招满为止。

2.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名材料。

(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人员招聘资格审查表》。应聘人员填写的业绩成果及获奖情况需提供佐证材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个人简历(自荐材料);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4.报名方式。

请将以上报名所需提交材料统一扫描后一次性压缩打包发至报名指定邮箱:1205354824@qq.com。邮件标题为本人姓名+报考岗位。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提供信息,经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通知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资格证书;

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人员招聘资格审查表》及个人1寸免冠照片;

5.个人简历(自荐材料)。

申报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个人学历学位对应专业应与岗位需求专业一致。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考试内容和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行为表现等方面,总分为100分。根据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面试分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其中全日制博士、高级职称人才采取一人一议方式进行招聘。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一)体检。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及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一步复审。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适合引进专业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及个人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宿马园区官网、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签约聘用手续。

在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须15日内来院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后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享受本院职工薪资福利。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事宜

2025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进行报名,截至2025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考试资格。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有关招聘政策及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宿马园区官网、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查询。

本《方案》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7-2986117(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

监督电话:0557-3022412(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

附件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编外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资格审查表.docx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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